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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沈某琴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

2023-02-08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律师行业案例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律师诉讼案例                           

业务类型:刑事诉讼                               

法院判决时间:20191219                    

检察院名称:某市某区人民法                     

代理律师姓名:肖建明                        

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六尺条律师事务所             

稿(实名,单位+姓名)江西六尺条律师事务所     肖建明

审稿(实名,逐级):                             

检索主题词:开设赌场罪;司法会计鉴定;共同犯罪;            

二、案例正文采集

沈某琴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

【案情简介】

 2017年2月份,被告人沈某琴通过方某锋并以其名义,在某市某区租用某家园1栋1单元703室作为办公场所,注册登记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通游戏第三方支付渠道。期间,聘请被告人孙某军负责对“69”赌博游戏平台进行网站搭建、服务器租用、运行测试及维护等相关事务由被告人姜某龙在某市某县租赁场所设立工作室,从事客服管理和游戏后台管理,聘请多名客服人员为银商进行查核、购返虚拟游戏币兑换工作。2018年3月27日,“619”赌博游戏平台正式上网运营(网址为:www.619game.com),由被告人叶某为该赌博游戏平台总银商(总代理),通过微信、收、网吧等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招揽、发展该赌博游戏平台的银商(代理),招引参赌人员并接受投注。被告人颜某云2018年3月份以来,为被告人叶某提供本人及他人的银行卡、支付宝及微信账号用于该赌博游戏平台的资金转账及提现,并帮助叶某从事游戏平台的游戏币买卖。被告人杨某鑫徐某骏冯某童某恒程某火舒某郑某潜“619”赌博游戏平台发展、接收的银商(代理),通过其购买的该平台VIP账号,代理该游戏平台从事虚拟游戏币的购买和返现兑换,从中赚取差价获取非法利益。截止到案发,该“619”赌博游戏平台注册总ID号145906个,其中参与“619”游戏的ID号有142302个。

2018年7月20日,被告人沈某琴叶某姜某龙孙某军颜某云郑某潜舒某林某程某火杨某鑫徐某骏冯某童某恒被抓获归案。

本案侦查过程中,某市公安局扣押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79.87万元(其中扣押被告人叶某人民币24.18万元,系其准备交给被告人沈某琴的违法所得)。

另查明,2019年9月18日被告人孙某军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某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10月15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9年10月11日,本院决定对被告人孙某军逮捕,2019年10月17日被某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辩护意见】

一、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无异议,对本案涉案金额有以下辩护意见。

根据证据材料,侦查机关从“6.19”平台查扣的数据仅有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20日,根据该数据统计,“6.19”获利金额为7,400元。根据其他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起诉书认定平台运营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根据查扣的二级银商名单,统计出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7月18日,二级银商转给叶某的金额合计为711,658元。该笔金额应当为“6.19”网站的获利金额,根据目前证据所表明,查证属实的二级银商为13人,即该13人向叶峰购买游戏币已查证属实,而叶峰、颜昌云、洪飞、颜昌义等人银行卡中的资金流水不能排除存在其他事项的资金流转,无充分证据证明均系“6.19”网站的获利,故不应当机械的以叶峰等人银行卡资金流转作为获利金额。

故,“6.19”平台盈利为711,658元,但该笔金额不应全部认定为沈某琴的获利金额,虽然其作为老板,但是还应当扣除给员工发放的工资以及投入的成本。

二、沈某琴具有以下法定量刑情节。

1. 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沈某琴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虽然在讯问时,有时未充分配合侦查机关,但是对于案件的基本事实仍然是如实供述的,符合坦白的条件,依法可从轻处罚。

2. 认罪态度好,且自愿认罪,在量刑时应从轻处罚。

在公安机关的整个侦查过程中,沈某琴始终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如实供述,供述前后一致。在本案的整个庭审过程中,沈某琴认罪态度好,能如实回答公诉机关和审判长的提问,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的规定应当对沈某琴从轻处罚。

3. 沈某琴有强烈的悔罪表现,表示愿意退赃并愿意交纳罚金,请合议庭量刑时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沈某琴自律师第一次会见时,就表示愿意退赃、甚至缴纳罚金,其行为反映主观上具有真诚悔过的决心,请合议庭在量刑时考虑该情节,对其从轻处罚。

4. 沈某琴系属初犯,文化少,法律意识淡薄,请合议庭在量刑时考虑对其从轻处罚。

沈某琴因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本案之初根本就不知道触犯了法律。此次涉案系初犯,此前没有前科劣迹,对自身的犯罪行为已经有深刻的反省,请合议庭在量刑时考虑该情节,对其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沈某琴虽然触犯了法律,也理应受到惩罚,但恳请合议庭查明案件事实,根据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作出认定,同时考虑沈某琴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无从重、加重情节,具有法定的和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对其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被告人沈某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裁判文书】

本院认为,被告人沈某琴、姜某龙、孙某军、叶某、颜某云、郑某潜、舒某、林某、程某火、杨某鑫、徐某骏、冯某、童某恒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组织赌博活动,其中参与游戏赌博平台的ID号有142302个,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沈某琴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姜某龙孙某军叶某颜某云郑某潜舒某林某程某火杨某鑫徐某骏冯某童某恒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沈某琴姜某龙孙某军叶某颜某云郑某潜舒某林某程某火杨某鑫徐某骏冯某童某恒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孙某军因犯危险驾驶罪,2019年9月18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10月15日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应数罪并罚。被告人林某冯某有犯罪前科,具备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案例评析】

本案涉案金额极大,虽然量刑幅度在3~7年,但是金额一旦认定,罚金与退赃金额极大,所以经与当事人及家属商量,辩护人将重点放在涉案金额。辩护人将当事人的交易流水从新核算,与司法会计鉴定进行比对,不仅从程序上还从实体上,对司法会计鉴定进行质证,最终取得当事人满意的判决。

【结语和建议】

    这一类案件一定要注重司法会计鉴定,公诉机关认定涉案金额往往需要司法会计鉴定,因此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一定要从专业的角度对该分证据进行质证。因为是网络犯罪,除了司法会计鉴定,还有电子证据的取证与固定也非常重要,要关注这类证据程序上的规定,找出漏洞,从而推翻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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